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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离岛免税两份公告对照:2020 年第 33 号与 2025 年第 9 号写了什么

资料核对日期:

本文依据文末所列官方文件写成,不是文件全文,也不是官方解读。条文以官方原文为准。

财政部关税司网站「政策发布」栏目里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有关的公告有多份。本篇转述其中两份:2020 年第 33 号公告和 2025 年第 9 号公告。后者第六条写明,离岛免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前者的有关规定。

2020 年第 33 号公告

《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)。

离岛免税政策是什么?

第一条的定义:对乘飞机、火车、轮船离岛(不包括离境)旅客实行限值、限量、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,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,在机场、火车站、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免税税种为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
额度是多少?

第三条写: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 10 万元人民币,不限次数;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公告附件执行;超出免税限额、限量的部分,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。

买到的商品能转卖吗?

第六条写: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,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。第七条写:对违反规定倒卖、代购、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,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,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。

什么时候执行?

第九条写:本公告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,并列出同时废止的此前多份公告。

2025 年第 9 号公告

《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),财政部关税司网站列表日期 2025 年 10 月 17 日。公告正文写了五项调整:

  1. 商品品类:新增宠物用品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 2 类商品;「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」类调整为「小家电」类,「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」类调整为「电子消费产品」类,「平板电脑」类中增加鼠标、键盘等数码配件。调整后离岛免税商品共 47 类。
  2. 部分国内商品进店销售: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,采购国内商品丝巾、服装服饰、鞋帽、咖啡、陶瓷制品、茶,进入离岛免税店按离岛免税政策销售,视同出口,退(免)增值税、消费税;具体监管和退税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另行制定。
  3. 年龄:将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 16 周岁调整为年满 18 周岁。
  4. 离岛且离境旅客:允许「离岛且离境旅客」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,购买金额计入其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,不限次数;仅能在机场、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,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。
  5. 岛内居民: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,在本自然年度内可不限次数购买「即购即提」提货方式下的离岛免税商品。

公告里「离岛且离境旅客」指谁?

第四条的定义:年满 18 周岁,已购买从海南离境的机票、船票,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并实际离境的国内外旅客,包括海南省居民。

第 2 项为什么和出口有关?

按公告第二条的写法,上述六类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「视同出口」,经营主体可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,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。具体办法公告写的是「另行制定」,本站资料里没有那份办法。

什么时候执行?

公告写:本公告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。

依据的文件

查阅日期:2026-10-11。两份公告的附件(商品品类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)本站没有转录,请看原文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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